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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创新河长治水机制,构建全流域治水“点链网”

2023-06-26 23:55:56    来源:中国经济网


(资料图)

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福建省晋江市探索构建“三级五层”(三级:市、镇、村三级,五层:市级河长、镇级河长、河长办、河湖警长、河道专管员)河长制工作体系,形成全员组团治河模式。六年来,该市聚焦水生态环境短板,以流域为纲,以河长为要,创新工作机制,构建治水“点链网”,不断压实各级治水管水工作职责,推动河湖治理和保护同步推进、同频共振,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得到快速有效落实,实现河长全流域系统化治水更“有力”“有能”“有效”。2022年12月,晋江21条主要流域末端水COD、氨氮指标平均浓度同比2017年分别下降49.3%、42.4%,总磷指标平均浓度同比2021年下降12.0%,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水治理生态和经济效益持续释放红利,为该市打造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城市扎牢生态基底,也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宜居环境的要求。

搭建“着力点”——让河长治水更“有力”

以流域为单元,由24位市领导分别担任12条跨镇域河流河长和协助领导,搭建流域治理“着力点”,创新推行“流域河长办+联系保障部门+工作组+国企”工作机制。2018年3月在福建省率先设立市级流域河长办,负责协助保障河长履职,协调各方联动落实流域综合治理任务。流域河长办下设规划设计组、水利组、环保组等8个工作小组,为流域河长开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保障。由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等7个部门作为联系保障部门,分别挂钩各市级流域,协助流域河长、河长办处理日常事务。2023年4月进一步创新实行“+国企”治水模式,发挥国有企业的社会功能和专业作用,协助流域河长推动治理项目“建管养”一体实施、加快落地见效。流域河长统一各方治水步调,形成“一条河流、一位河长、一个团队、一抓到底”的有力治水格局。

优化“资金链”——让河长治水更“有能”

项目建设是流域治理的重要举措,资金保障是项目建设的的关键支撑。为破解治水项目资金瓶颈,晋江持续优化各类治水项目资金保障机制。2014年12月出台《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费用分摊比例。2017年出台《晋江市河长制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整合水利、市政、农业等部门涉水资金,统筹推进综合治水。2021年修订出台《河湖长制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明确项目下达、资金预算编制、技术方案审查、质量监督管理、资金审核拨付等流程和要求,将河道防洪排涝整治、污水工程建设、沿河景观绿化工程、河道清淤疏浚、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建设类项目和景观绿化养护、河道日常保洁、水库山塘除险加固、江海堤防除险加固、水库山塘日常管护、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等管理类项目一并纳入河长制项目及财政补助范围,按照工程分级管理、资金分级承担的原则实行分级补助。2023年5月出台《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类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的财政补助标准,扫清流域治理项目资金保障又一重要“盲区”。河长制治理项目由各流域河长统筹安排、审批、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项目综合效能。2017年以来晋江共实施河长制建设类项目486个,投入投资45.5亿元。为进一步蓄好流域河长治水“资金池”,积极打好“专项费用征收、上级支持、银行融资、发行专项债券”等资金统筹组合牌。截至目前,仅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已向农发行贷款资金3亿元、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0.58亿元;2020年10月出台《晋江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晋江市污水处理费资金管理规定(试行)》,征收农村污水处理费3.41亿元,已返还属地0.463亿元,用于污水管道建设和维护管理。

扎牢“督考网”——让河长治水更“有效”

晋江赋予流域河长更多资源手段,推动流域河长现场督导、考核评价直抵“神经末梢”,织密扎牢“督考网”,让河长制工作又好又快落地见效。比如,制定《晋江市河湖长制工作提醒制度》《晋江市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晋江市河长制工作约谈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明确由市总河长、市级流域河长就河长制工作中有关问题对镇级河长、市直有关部门领导、村(社区)主干进行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的谈话,情节严重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同时,将河长制工作成效统筹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年度绩效、市委巡察办巡察、审计监督、文明城市创建等范畴,每年对考核前5名的单位实行资金奖补正向激励机制,激发河长制考核“乘数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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